早前,有立法議員在議程前發言時,關注澳門體育場地不足問題,他表示,澳門過去土地資源緊張,制約了體育事業發展,如溜冰場、泳池、足球場等場地不足。政府於今年五月收回馬場土地,佔地三十六萬平方米,有巨大發展潛力,希望探討建設綜合運動體育設施和發展體育產業,推動體育經濟。前海洋世界用地,佔地十三萬平方米,至今閒置二十七年,建議考慮打造成集休閒、文創、運動於一身海濱城市森林公園,建設單車網絡延伸至氹仔海濱休憩區單車徑,及在沿岸興建綠道,增加旅遊元素。建議政府規劃好馬場和前海洋世界兩片土地,及善用閒置土地資源,增加體育和休憩空間,滿足不同運動愛好者需求,實現土地資源與運動事業的雙贏。
對於上述有議員建議將馬場和前海洋世界兩片土地,規劃為體育設施用地,筆者認為,這正好為一向缺乏用地的體育產業,提供進一步發展的機會,不但可為本澳市民和運動員能有更多場地鍛煉身體和作專業訓練,而且長遠而言,亦可為本澳發展為體育之城提供助力。
事實上,上述位處氹仔的兩幅土地面積較大,分別是佔地三十六萬平方米和十三萬平方米,故筆者建議,特區政府可將有關兩幅土地作為發展「體育之城」及「演藝之都」的用地。首先,由於馬場土地面積較大,可考慮規劃為類似香港的啟德體育園,內設有多用途體育館、室外公眾運動場、多用途活動區,以及零售及餐飲設施等設施,以為本澳提供優質的體育設施,支持本澳體育發展,推廣全民運動、舉辦國際體育賽事,同時支援學界體育發展等,以為本澳發展為體育之城創造條件;另外,最近,特區政府為發展另一施政目標「演藝之都」,特在路氹城附件一處閒置地設立一個可容納五萬人的臨時室外表演場地,然而,筆者認為,此戶外場地日後舉辦的活動容易受到天氣影響,且屬於臨時性質,並不能作為本澳大型演藝節目的長期場地,因此,亦建議特區政府可考慮利用前海洋世界土地,沿海興建一座能容納五萬人以上的室內表演場地,以及周邊的一些配套設施,以作為本澳成為「演藝之都」重要基礎設施,這樣,特區政府要發展成為「體育之城」及「演藝之都」兩大施政目標便可望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