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完善罪犯與親屬通話會見規定 監獄法修訂草案三審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七日電】(記者黃鈺欽 郭超凱)監獄法修訂草案二十七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在完善罪犯與親屬等通話會見方面,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監獄合理安排次數與時間以及視頻會見方式。

 監獄法是中國刑事執行領域的重要法律,本次修訂是該法時隔三十一年首次迎來大修。在進一步規範和保障監獄管理活動方面,草案三審稿對監獄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的規定作修改完善,處理好與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等的銜接。

 同時,草案三審稿完善罪犯與親屬等通話會見的規定,增加監獄合理安排次數與時間以及視頻會見方式。草案規定,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與親屬、監護人通話、會見;與其他人員通話、會見有利於罪犯改造的,經監獄批准也可以通話、會見。

 草案還規定,監獄應當根據罪犯的改造需要、處遇分級等合理安排罪犯通話、會見的次數與時間。監獄還可以按照規定增加安排罪犯進行視頻會見。

 此外,草案三審稿還與刑事訴訟法、律師法相銜接,增加規定罪犯與其辯護律師會見時不被監聽。在關於罪犯離監探親的規定中,草案規定監獄根據情況合理安排,並及時通知探親地公安機關。

 為進一步完善執法監督機制、規範刑罰執行,草案三審稿進一步加強人民檢察院對監獄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增加規定人民檢察院可以向監獄管理機關提出書面意見,增加規定監獄對罪犯的考核工作應當依法接受人民檢察院的監督。

 在進一步加強有關未成年犯心理矯治方面,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未成年犯管教所應當根據未成年犯的心理特徵,定期開展心理輔導、心理諮詢等活動,促進其身心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