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立法加強醫保基金管理 內地嚴格執行實名就醫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七日電】(記者郭超凱 黃鈺欽)醫療保障法草案二十七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管理,明確嚴格執行實名就醫、購藥管理規定等。
為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可持續運行,草案二審稿主要作以下兩方面修改完善:一是規定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管控機制,構建中長期收支平衡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二是明確定點醫藥機構應當按照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管理要求,嚴格執行實名就醫、購藥管理規定等。
為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有關規定,草案二審稿明確,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統一徵繳。生育保險基金與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國家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推進擴大生育保險覆蓋範圍。
草案二審稿還規定,國家建立健全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國家鼓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與醫療保障有關的慈善捐贈、醫療互助等,滿足多樣化健康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