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拓寬申請範圍 更多建築物可改作酒店用途

 【記者陳藝珠海報道】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深合區酒店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和《存量空閒建築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操作指引》。

 政策明確可申請臨時改作臨時酒店的建築由原先的「存量空閒商業、辦公物業」擴大到「包含商業、商務辦公、文化創意、高新技術及科研等用地中已完成竣工備案的建築」,增加存量空閒建築可以「至少五十間等相對獨立、連續的樓層空間為基本單元」申請臨時改作酒店使用。

 符合市場需求促文旅業高品質發展

 政策進一步明確了申請前提,強調認定項目應對深合區的文旅會展商貿產業具有積極意義,在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且符合結構安全、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將存量空閒建築臨時改作酒店使用;並明確深合區經濟發展局在認定專案對深合區文旅會展商貿產業意義考慮的因素。

 完善退場機制降低企業運營風險

 在退場機制方面,政策明確八年後,申請人可透過提供充份理由說明,向執委會提出申請,終止臨時改作酒店使用或進行產權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若干措施》有效期兩年,同時,四月三十日發佈的《關於印發〈關於促進深合區酒店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和〈既有商業辦公建築調整為酒店臨時使用的操作指引〉的通知》(粵澳深合執字〔二0二四〕二十四號)予以廢止。

 此次政策的調整優化,充份考慮了深合區存量空閒建築的實際情況,對申請範圍進行了有效拓寬,進一步減少投資者在申請和續期過程中可能面臨的不確定性,創造更為靈活且長遠的營商發展環境,以期進一步吸引並激發投資者的積極性,推動深合區酒店業高品質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