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司警拘捕兩名內地「換錢黨」;兩名疑人與他人交易時,收取對方近二十九萬元人民幣轉帳後,拒交出港元現金。案中事主聲稱換錢用來購物消費,警方會跟進其中有否觸犯「為經營賭博的不法匯兌」。
涉案的兩名內地「換錢黨」,分別姓姜,四十二歲,商人;姓唐,三十三歲,漁民;二人會被控巨額詐騙送交檢察院偵辦。案中換錢的事主為一名內地男子。
案情指出,事主在本月二十七日下午,聯絡早前認識的姜某,要求換三十萬港元用作購物消費,兩人其後同意用二十八萬八千元人民幣兌換。姜某於是帶同另一涉案的唐某,到達事主租用位於路氹的一酒店房交易,當時唐某拿著一個手提包訛稱內有港元現金。
信以為真的事主,轉帳有關人民幣到指定的帳戶。惟唐某其後拒交港元現金,並與姜某一同拖延。事主最終報警求助,司警到場拘捕兩人,證實唐某的手提包內根本無現金。兩名疑人拒絕合作,警方追查騙款的下落,並跟進疑人有否觸犯「為經營賭博的不法匯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