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最小八平方米 高度不低於二點三米 違例罰款卅萬元及監禁三年 規管「簡樸房」下周起進行諮詢

 【香港中通社十一月二十七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徐嘉儀)香港「簡樸房」又有新進度,特區政府房屋局十二月二日起就「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諮詢意見。建議方案明確了「簡樸房」最低標準,列出違法情況及罰則,預料立法後最快明年第四季起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房屋局二十七日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建議「簡樸房」內部樓面面積最少要有八平方米,而樓底最少要有二點三米,以杜絕「閣樓房」和「樹屋」等不適切居所。

 文件亦指,如果業主或二房東,在認證制度下出租不合標準的劏房單位,將須負上刑事責任,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三十萬港元及監禁三年;若有人提供虛假資料或作出虛假陳述,就有機會被罰款一萬港元及監禁三個月。當局會研究是否對持續違法出租時間較長的個案,施加較高罰則。

 方案尚待諮詢後擬定草案提交立法會,不過已有多位關注房屋政策的議員表達支持。立法會議員、房委會委員鄧家彪認為,相關罰則恰當,社會已就劏房問題討論多年,今屆政府也明確表示會立法規管,若業主仍鋌而走險罔顧住客安全,需要有一定阻嚇力的罰則處理。

 鄧家彪說,現時房屋局對簡樸房的最低面積要求,比預期中更進取,相信是因為公屋及簡約公屋的供應進度理想,有較大決心處理問題。

 立法會議員梁文廣考慮到,現時劏房租管、樓宇結構、消防等執法責任分散不同部門,建議房屋局應組成特遣隊或專責組,統籌相關部門。房屋局亦要確保五萬個簡約公屋及過渡性房屋單位如期落成,安置受新例影響的劏房居民。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兼研究部聯席主管葉文祺認為,建議方案明確了「簡樸房」須設置獨立廁所及充足通風和照明等,但絕大部份劏房都位於密集社區的高齡舊樓之內,樓宇老化嚴重且難以逆轉,其承載力及環境條件明顯限制改建可行性和效果,周遭社區同樣面對老化問題,因此加快市區重建進度十分重要,將在「告別劏房」進程中,與規管制度共同發揮組合拳作用。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社交平台發文稱,「簡樸房」正式標準將在完成立法後出爐,法例生效後有登記期和寬限期,讓業主將分間單位改裝成合標準的「簡樸房」,呼籲業主要充份了解相關法例,以免侵害租戶的法定權益。

 諮詢期將在明年二月十日結束。房屋局預料最快明年第四季起,為現存劏房進行登記,並同步接受「簡樸房」認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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