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大學新生「錄而不讀」司空見慣   方婷

看到有報道指出,據廈門多校招生辦老師反饋,新生放棄入學資格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類:一是個人規劃方面,有的新生對高考成績不滿意,選擇復讀追求更好的院校,或選擇出國留學;二是對錄取高校或被調劑的專業實力、聲譽不滿意;三是經濟原因,部分學生被錄取到學費較高的民辦高校,因無力承擔高昂學費選擇放棄;還有少數是由於家庭突發變故或其他因素導致。

對於學生「錄而不讀」的做法,不少人表示遺憾。因為因考生未報到而空缺的學位只能白白浪費,並不能由排名在後的考生遞補。根據教育部規定,考生被正式錄取後,高校和考生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檔,對未經高校同意逾期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學位將不再招生。

由此看來,學生「爽約」不僅浪費了自身的時間,也對學校的規劃造成了影響。以澳門為例,除了四大學聯考外,不少學生其實也有同期報考其他學校的習慣,所以同一個人同時獲得不同學校錄取也是常見現象,而且當中可能還涉及非澳門的高等學府。由於學生放棄學位的情況屢見不鮮,這給學校帶來了行政上的障礙或浪費。因此,不少學校選擇提早發出入學通知書,趕在對應其他知名度、排名更高的學校未公布錄取成績之前,讓學生們先交留位費學費,至少確保了第一筆收入。這項措施其實一直都未有受到監管,都是讓學生以及家長自行決定,到底是對自己有信心能夠考入心儀學校,還是要多買一個保險,先付上若干費用至少保住一個學位。

總的來說,「錄而不讀」現象是一個複雜的社會問題,涉及個人選擇、家庭經濟狀況、高校錄取政策等多個方面。雖然這種現象目前還無法完全避免,但通過加強對學生的生涯規劃教育、完善高校錄取政策、提高學校教學質量和聲譽等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這種現象的發生。同時,對於已經出現的「錄而不讀」現象,高校和社會也應該以更加包容和理解的態度來對待,並積極探索解決之道。這樣不僅能保護學生的權益,也能確保教育資源的有效利用,促進社會的公平與和諧發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