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公報》內容簡介

 【特訊】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八期第一組,公佈了兩項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一八零/二零二四號行政長官批示,重新公佈第一零/二零零零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廉政公署》全文。

 第一八一/二零二四號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第六/二零二一號法律第二條(一)項所指的公共街市及修改第二零六/二零二一號行政長官批示的附件,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起生效。根據該批示,原路環街市不列入公共街市名單之中。◇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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