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精神病男子持刀襲擊母親及警員遭擊斃 其父表震驚 港警強調使用武力符合原則

 【中新社香港九月十六日電】香港警方十六日通報一宗警員開槍案件,一名男子持刀襲擊親人,並企圖以武器襲擊警員。警方多次警告不果後開槍,男子送院後不治。

 警方稱,十五日晚約九時 分,警方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其丈夫在北角錦屏街一住宅單位襲擊她及她的家姑。警方人員接報到場,在該單位發現一名雙手持有菜刀及剪刀的男子。

 警方嘗試說服該名男子放下武器,但他突然情緒激動並企圖以手上的武器襲擊其中一名警務人員。該名男警務人員在生命受到嚴重威脅並發出多次口頭警告不果後,向該名男子開了一槍。

 該名三十八歲男子胸部受槍傷,昏迷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療,於十五日晚上十時三十九分被證實死亡;該名四十一歲報案人沒有受傷,而其六十八歲家姑左手及頭部受傷,均清醒送院治療。

 警方表示,案件現正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又訊】北角錦屏樓前晚發生警員開槍事件。一名有精神病紀錄的三十八歲男子涉嫌襲擊母親和妻子,並持刀逼近警員,被警員開槍擊中胸部,送院後不治。涉案單位門外早上仍有血跡和染血的敷料。死者的父親向電台表示,家人昨晚報警,原意是希望警方幫忙控制兒子,將他送院,之前兒子病發時,家人亦曾經尋求警方協助,對今次警員開槍感到震驚。他指,兒子近月病發,曾經入院接受治療,並有好轉,平時亦較少與家人爭執。

 死者的鄰居表示,前晚聽到有人爭吵,之後見到死者母親衝出單位。警員到場後曾經作出警告,要求疑犯放下武器,及後聽到槍聲。他說,疑犯平日行為正常,亦會與鄰居打招呼。

 香港警方早前就表示,男子當時企圖衝向警員,情況危急,警員的做法符合守則及適當。

 【又訊】就北角錦屏街錦屏樓一名男子涉嫌襲擊家人,警員到場處理時,該名三十八米歲男子雙手分別持菜刀及剪刀,企圖衝向警員,警員多次警告無效,向男子開槍,男子中彈受傷,送院搶救無效死亡。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冼國明表示,事件屬不幸,對死者家人致以深切慰問,但認為警員在事件中表現冷靜、堅定,使用武力符合原則,對此予以肯定,又指警方會再作更深入、全面調查。他表示,當時情況危急,男子雙手持有武器衝向警員,警員為保障所有人的生命安全,別無選擇下開槍,認為相關做法專業。他表示,警員接受訓練時的準則是開槍要瞄向身體最大部份,認為做法適當。

 香港警方表示,開槍的警員是任職八年的衝鋒隊警員,當時沒有配戴盔甲,但手中持有盾牌,開槍的距離約一點五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