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志毅遭停賽一年 罰款人民幣二十萬
【新華社北京八月十七日電】(記者鄭道錦)中國足協八月十七日開出了幾張重磅罰單,其中前國腳、現上海綠地申花足球俱樂部預備隊官員范志毅因在預備隊比賽結束後對裁判動粗而被處以禁賽一年並罰款二十萬元的重罰。
足協在對范志毅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中寫道,在八月十二日舉行的中超預備隊聯賽第十七輪上海上港與綠地申花的比賽結束後,范志毅進入比賽場地擊打、辱罵並威脅裁判員,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足協紀律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準則》相關規定,對范志毅予以禁止進入中國足協主辦的比賽替補席一年、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的處罰。
同時,足協還對中超北京人和隊的劉健和中甲青島黃海俱樂部官員米蓋爾進行了處罰。其中劉健因在十二日對天津權健隊的比賽中、在無球狀態下肘擊對手臉部而被處以停賽八場、罰款五點六萬元的處罰,米蓋爾則因為在球隊與浙江毅騰輕紡城隊的比賽結束後破壞賽區設施,被給予警告和罰款一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