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販賣大麻油電子煙 一香港男子被羈押候審
【特訊】日前,警方截獲一名涉嫌在本澳販賣大麻油電子煙的香港男子,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目前該名嫌犯已被羈押候審。
經初步偵查,案中被搜獲的電子煙是嫌犯從香港購買後偷運來澳,除嫌犯自行吸食外,亦出售予其他吸毒者。經檢驗,上述電子煙含四氫大麻酚成份,屬第十七/二零零九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所管制的物質。
嫌犯已被送往刑事起訴法庭接受首次司法訊問。經審訊,法庭認為有強烈跡象顯示嫌犯觸犯了第十七/二零零九號法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及處罰的「不法販賣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及處罰的「不法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罪」,以及同一法律第十五條規定及處罰的「不適當持有器具或設備罪」。考慮到犯罪的嚴重性、嫌犯為非本澳居民且有逃走、擾亂公共秩序及繼續實施犯罪的危險等因素,經採納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決定對嫌犯採取羈押強制措施。
檢察院將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的規定,繼續領導案件的後續偵查程序。
此外,第十/二零二六號法律修改第五/二零一一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當中,私人攜帶電子煙出入境的罰款將由澳門元四千元調升至澳門元一萬元。檢察院提醒廣大市民及旅客,切勿攜帶電子煙出境和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共同維護本澳的法治秩序與健康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