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表示一般家庭 最多只可存放三罐家用石油氣
【專訪】消防局方面明確稱,一般家庭最多只可存放三罐家用石油氣。
跨部門燃料監察小組特別提醒,現行法規對包括石油氣在內的易燃易爆品存儲量有存儲上限的規定,市民及商戶毋須囤積石油氣,政府已協調供應商保障穩定配送,市民及商戶按需訂氣即可。另外,小組亦呼籲公眾錯峰入油和訂氣,避免油站出現擠擁或大幅增加石油氣業界的配送壓力。
消防局燃料安全廳代廳長劉皓瑋表示,根據行政法規規定,每一單位商業場所最多可存放四罐俗稱大氣的十三點五公斤家用石油氣,若商業場所發出准照時未獲准使用石油氣,則不應使用;而一般家庭則最多可存放三罐家用石油氣。當局將加強市面燃料巡查,若發現超量儲存等違規情況會展開行政處罰程序,呼籲公眾合理使用及儲存石油氣。
劉皓瑋稱,二零二四年至今,消防共提起九宗涉及商鋪超量存放石油氣的行政處罰,罰款介乎五千元至五萬元,法人罰款上升至五十萬元。今次石油氣補貼約為數十元一罐,處罰力度和補貼金額有明顯差距,相信處罰力度足夠;至於家用石油氣方面,當局已與業界充份溝通,將有系統記錄每單位共下單多少罐石油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