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十二月十六日電】香港特區司法機構十五日依法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十六日分別致信《華爾街日報》及《華爾街郵報》,駁斥其涉黎智英案社論。
發言人致信《華盛頓郵報》指出,該報社論《黎智英和香港的終結》是精心剪輯卻失敗的預告片,剪掉了「勾結外部勢力」的核心劇情,這劇本未免太過任性。法庭八百五十五頁判決不是虛擬小說,而是一百五十六天公開聆訊、二千二百二十件證物、超過八萬頁文件、十四名控方證人證詞壘出的真相高牆。貴報的「作秀社論」可以收場了,麻煩還是回到專業操守和事實真相。關於黎智英案,用一句話收尾:當自由被濫用成匕首,法律就必須成為盾牌。這道理,放之四海皆準。
發言人致信《華爾街日報》表示,貴報社論《在黎智英案判決之後》又達到了滿紙荒唐言的新高度,把此次裁決污蔑為「作秀審判」,再次把黎智英「謳歌」為「熱愛自由的媒體人」,絕口不提黎曾要求外國制裁中國,并公開宣稱「為美國而戰」。試問,貴報高層是否有膽量公開呼籲外國對美國實施制裁,聲稱為某外國而戰?面對長達一百五十餘天的審庭過程和八百五十五頁的判決書,貴報仍堅稱「并無嚴肅的證據」。這樣的社論,才是「作秀社論」。
【新華社香港十二月十六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十五日來就某些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在特區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就黎智英案作出定罪判決後,完全無視法治精神,惡意攻擊香港特區,作出種種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這些來自外部勢力的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正反映國家安全風險是真實存在的。他們根本沒有尊重特區法庭基於事實和證據就案件所作的獨立審判、拒絕正視裁決理由羅列的各項證據、拒絕理解法庭的考慮和裁決理由,就肆意發動攻擊,污衊和攻擊特區政府,完全是以政治凌駕法治,歪曲事實、顛倒是非,其險惡用心昭然若揭,必須嚴厲直斥其非,以正視聽。
發言人重申,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就本案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八百五十五頁,並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當中已巨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
發言人說,有關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只懂以空洞無物的口號抹黑特區政府及特區法庭對黎智英進行所謂「政治逼害」,卻不敢面對法庭的定罪裁決有理有節,完全展現法庭是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絕無任何政治考慮的事實。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訂明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倡議某種背景的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發言人說,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這一天經地義的責任。
發言人強調,香港記者協會及反華外國媒體無視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將黎智英等被告定罪的判決,企圖誤導公眾,刻意為罪犯黎智英洗白,及為他披上所謂「民主」的虛假外衣,目的是掩飾其操弄媒體以煽動大眾及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為外部勢力作滲透及對年輕人進行「洗腦」的顛覆工作和無恥行為。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絕對不會姑息任何煽動大眾以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