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宵過客)殺人償命? 四月木
成都最近被推上風口浪急。成都二十七歲女孩王紫雅,父親在她很小的時候就去世了,她和母親相依為命,好在她從小就是別人家的孩子,成績優秀,從成都外國語,一直讀到北京外語外國語大學,大三期間,還作為交換生,前往國外留學,前途一片光明。畢業後,為了能陪伴母親,她拒絕了北京的工作機會,返回了家鄉成都。
二零二四年六月九日,母親王女士出門辦事,出門前還叮囑王紫雅不要隨意開門。不料出門不到一小時,女兒就無辜喪命,兇手是住同一小區的三十五歲女子柯瑩素。王紫雅和兇手梁並不相識且無冤無仇,事發的原因是兇手無故在受害者家門口敲門吐痰,不停滋擾,被害人在微信向母親王女士求助後,王女士通知物業保安前去查看。等保安抵達現場後,王紫雅開門詢問,並斥責兇手的不當行力,怎料兇手當着社區六旬保安的面,拿出準備好的刀向被害人臉部、身上狂刺十幾刀,導致被害人當場死亡。
事後兇手在看守所拒不認罪,說自己是正當防衛,兇手家屬出具兇手的精神病證明文件,企圖脫罪。被害者母親王女士,一夜白頭,她認為兇手是有預謀殺人,否則怎麼解釋隨身帶刀?而且殺人後突然證實患上精神分裂,她要求法院給出公正判罰,任何人剝奪他人生命都要承擔法律後果,包括精神病患者,王女士的提議獲得衆多網友的支持,大家都在等結果,想看看這次判決是否能改推動法律的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