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局局長張子軒覆梁孫旭質詢稱 續檢視拓更多體育空間可行性

 【特訊】澳門特區體育局局長張子軒就關於立法會梁孫旭議員書面質詢作如下答覆:

 「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促進體育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循多渠道豐富及優化體育軟硬件資源,着力培養體育人才,推動本澳體育事業朝專業化和國際化方向發展。

 為平衡不同使用者的運動需求,體育局按照轄下體育設施的性質及條件,將轄下的體育設施劃分成不同時段提供予居民、體育總會、學校及社團等單位共同使用,以充份及合理地利用體育空間及使用時間。

 體育局持續檢視現有體育設施開拓更多體育空間的可行性,並對有條件的空間作調研和整合,改造為適合進行不同類型運動的場地。過往曾改造奧林匹克體育中心游泳館旁的部份空間作休閒運動區,為居民提供更多運動空間。體育局將繼續尋求更多可供利用的空間,透過善用設施空間的措施,以滿足居民對進行不同類型運動的需求。

 為推動冰上運動的發展,體育局一直與澳門冰上運動總會保持緊密溝通和聯繫,持續投放資源推動相關項目,包括聘請專業教練及支持運動員參賽,並提供財政和技術支援。

 因應澳門冰上運動的常規訓練需要,自二零二三年起至今,體育局透過體育基金,持續資助本澳花樣滑冰集訓隊及冰球集訓隊運動員前往鄰近內地城市進行訓練的費用,每周訓練四至六天。此外,體育局亦支持總會組織集訓隊備戰大型賽事,並資助運動員及教練外出進行二十多天的封閉式集訓。

 土地工務局表示,在規劃範疇,《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總體規劃(二零二零至二零四零)》提出維持及優化現有大型康體設施、增設全澳性的康體設施,以提高室內體育館及戶外運動設施的供應,亦建議透過複合利用增加康體設施,例如與大型屋苑、公共開放空間及基建設施結合,達致多元使用和合理分佈的目標,盡量擴大康體場所的服務範圍及可達性。例如,新城A區用作康體設施的A9地段,早年已發出規劃條件圖,並已開展相關的建設工程;B3和C1地段亦規劃作康體設施用地,土地面積共計約三點四萬平方米。

 就有關興建溜冰場事宜,特區政府將持續研究合適的位置,以探討相關設施興建的可行性,支持冰上運動的持續發展。◇

<上月下月>
     12
3456789
10111213141516
17181920212223
24252627282930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