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稅務法典實施 財政局將調整組織架構

 【特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舉行會議討論核准稅務法典法案。委員會爭取今年十一月內完成審議有關法案及撰寫意見書提交大會討論。財政局將配合稅務法典的實施,調整組織架構,並將適時公佈。

 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財政局有意改組,法案新工作文本將原本的稅務執行廳改為稅務執行部門,估計改組會配合稅務法典同步生效。而會議中討論稅項債務的執行程序法定負擔,政府代表回應稱,當中包括延遲利息、欠繳稅百分之三、行政長官訂定的收費表、以及執行程序產生的費用,如登報和掛號信;至於非屬稅項債務的執行程序法定負擔,例如欠政府資助借貸和行政違法程序罰款,則撇除欠繳稅百分之三。

 就委員會關注拒絕讓稅務執行部門進入場所執行職務或會構成違令罪,黃顯輝稱,委員會認為,有關前提須有查封的命令,其後阻撓檢查才構成違令罪,政府代表回覆將研究意見。至於查封財產後公開變賣方面,政府代表提到,每年有超過一萬宗稅務執行程序,當中超過五萬元的不多,因登報紙公佈費用貴,建議五萬以下可免除公告,公眾可在政府網頁知悉拍賣資訊。

 另外,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完成審議保險中介業務法法案,並簽署意見書,並將在下周立法會全體大會進行細則性討論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