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及邵家臻已即時表明要上訴 陳淑莊稱腦瘤須施手術延至六月判刑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二十四日電】香港法院今天宣判「佔中」案各名被告刑期,分別為接受社會服務令到入獄十六個月不等,其中「佔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將上訴。

 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中午左右宣判,「佔中三子」中的戴耀廷和陳健民雙雙被判即時入獄十六個月;朱耀明也被判刑十六個月,但緩刑兩年。

 法官表示,給予朱耀明緩刑,是考慮到他年紀老邁以及過去服務社會的貢獻。朱耀明是牧師,七十五歲。

 其餘五名被告的刑期是:邵家臻和黃浩銘即時入獄八個月;鍾耀華和李永達同被判囚八個月,緩刑兩年;張秀賢接受二百個小時社會服務令(從事志工以取代入獄)。

 至於陳淑莊,因為要到醫院接受腦部手術,法官延至六月十日判刑。

 【又訊】佔中案九名被告之一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報稱因應有生命威脅的病情,需在兩星期內做手術,代表律師要求延期六星期判刑,獲法官接納,押後至六月十日上午判刑。

 陳淑莊在法庭外表示,上星期四傍晚獲醫生告知,她左腦有一個直徑四點二厘米的腫瘤,較一個乒乓球要大,並壓住腦幹,醫生建議一至兩星期內做手術,她基於身體狀況,會向立法會主席告假,亦會減少出席公開活動。

 陳淑莊呼籲大眾不用擔心,會繼續行爭取民主的道路,形容自己充滿力量,會正面處理事件,盡快進行手術及康復。

 陳淑莊說,過去曾有頭暈、面部麻痺等癥狀,但沒有太留意,月初她到私家醫院體檢,其後的多次檢測逐步顯示她的腦部有腫瘤,暫時未能未能斷定是良性抑或惡性,手術的影響亦可能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