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鏡人語)改革公務人員津貼制度  悠閒

早前,據傳媒報道,議員李振宇提出書面質詢,促請政府檢討完善公務人員津貼制度,以及交代明年(2025年)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何時會有定案。李振宇指出,公務員年資獎金、結婚津貼、家庭津貼等津貼薪俸點已十年未有調整,房屋津貼薪俸點亦有八年未有調整,而基層公務員收入中相關津貼佔比較大,認為有必要因應社會經濟發展適時檢討,以體現政府對公務人員的關懷和支持。

對於有立法議員最近促請政府檢討完善公務人員津貼制度,以及交代明年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筆者認為,社會上必然存在不同的觀點。首先,作為公務員,倘若能夠成事,這當然能夠使高、中、低公務員直接獲益,尤其近年社會物價高企,這將能增加公務員及其家庭成員的購買力,而且亦可起着引領私人企業向員工加薪的作用,對社會整體消費有促進的作用;然而,作為市民,部分會認為公務員的薪酬和津貼已相當不俗,倘若繼續增加,只會與私人企業相距的幅度越拉越遠,造成他們人才的流失和加重政府的財政負擔。

對此,筆者認為,凡事均有其好處和壞處,關鍵是如何取得當中的平衡,因此,對上述議員的提議沒有異議。筆者反而更為關注新一屆特區政府會否對公務人員津貼制度進行改革,因為據一些公務員朋友所說,現時特區政府的公務員津貼制度,採用一個較為平等的原則,即不論職位的高低,高至局級官員,低至司機、雜役,大部分的津貼項目均為相同的金額,如房屋津貼,所有公務員均為四十點,家庭津貼均為每人十點等,其好處是令到中、低級公務員有歸屬感,使公務員系統處於一個較為穩定的狀態;然而,從人力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由於薪酬及福利均能對員工產生激勵的作用,即只要他們努力工作,便可獲得較高的薪酬和福利,因此,現時公務員津貼制度的不好之處就是喪失了激勵員工的作用,其結果可能會造成一些公務員缺乏積極向上的進取精神,因此,建議新一屆特區政府能夠深入探討公務員津貼制度的改革,參考鄰近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和本澳私營企業的做法,再結合本澳的實際情況,按人員職位的高低,向公務員提供不同級別的津貼金額,以作為完善公務人員津貼制度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