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小懲大戒的行政拘留  徐薏

常言道:「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日前,在山東青島發生了一宗事件,一名女子駕車逆行受阻後,竟狂扇對面車輛男司機數十耳光,導致其面部出血,隨後駕車揚長而去。當地警方昨日通報,對這名打人女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罰款一千元。有線民在社交平台上感歎這個懲罰未免過輕,似乎未能起到阻嚇作用。

網傳視頻顯示,青島嶗山一段景區道路上車流密集,一輛私家車跨線逆行,被正常行駛的車輛攔截。逆行車輛的黃帽白衣女子下車後,打開車門闖入對方車輛內辱駡並毆打男司機。之後更不顧現場工作人員阻攔,狂扇男司機數十下,導致男司機口鼻流血。該男子竟然全程忍讓,沒有動手。黃帽女還揚言:「我逆行怎麼了?我打你怎麼了?」「你報警啊。」

事後,公安機關介入,將涉案的王姓女子拘留並處罰。公安局的通報中未提及是否留下案底。那麼,行政拘留究竟是甚麼呢?原來,在行政拘留期間,被拘留人通常會被安置在特定的拘留場所(如公安局的拘留所)。在那裏,他們會得到基本的食宿條件,但並無特殊待遇。被拘留者每天的活動大致如下:

早晨六點左右起床,進行簡單的晨練和洗漱;

七點吃早餐,之後是規定的自由活動時間;

上午八點至十一點半,進行勞動改造或學習法律法規等課程;

中午十一點半至下午一點午餐時間;

下午一點至四點,繼續進行勞動改造或學習活動;

下午四點至六點,自由活動或參加文體活動等;

晚上六點晚餐,之後是規定的自由活動時間;

晚上七點至九點,進行思想教育或心理輔導等活動;

晚上九點就寢。

事實上,該案件並未涉及過分暴力,讓那囂張跋扈的女子接受十天的教育,也算給她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有時,並不一定需要監禁,否則國內的監獄早就人滿為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