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老先生曾說:「在今天百分之九十九的中國人,亦還把個人主義當作自私自利之代名詞,而不知其理。」時至今日,中國還是在很大的範圍內,反對和批判個人主義,把個人主義與社會主義的集體主義完全對立起來。
《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是二零一一年六月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孫隆基。 該書主要介紹了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其實探討的正是個人與社會,在二十世紀的中國受到哪些因素的左右。「仁者,人也」,儒家思想影響了多少人的心理結構,中國人缺乏自我自主意識,也是其中一斑。在書中其中一中國人的「個體」中探討了「社會」對「個人」的極權主義籠罩。換句話說就是團體主義以及個體主義的狀態。
「個人主義」首先強調的是「個體自主性」。其主張依靠自己、自足自立,反對怨天尤人、依從他人,主張個人具有足以成就事業的理性能力。成就事業的理性能力和愛默生的個人的無限潛力很相似,但從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來說,理性能力更具有實踐性。
其次,「個人主義」也強調寬容。個人主義呼籲一種能夠與持有不同道德價值的人進行合作以建立一種雙方都能遵循各自信念的政治秩序的原則。作為文明之基本基礎的「自生自發的秩序」之所以可能,就是每個具有不同愛好、興趣甚至不同觀點的人借助一種秩序能夠和睦相處。所以,現代社會所要追求的世界新秩序,必然需要這種寬容,中國的和諧社會更需要這種寬容精神。因此,現代社會的發展不能離開具有寬容精神的個人主義。
真正的個人主義的個人一定會對現代社會發揮重要作用。個體在當代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中是不會消亡的,因為,人之所以為人的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能把自己與別人區分開,認識到自己是獨立的存在。當然,個人主義的極端性發展,使得個人主義在現代社會產生了負面作用。因此,在現實生活中也不能回避個人主義在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存在的弊端:過度的個人主義與個性的過度張揚,對合理的道德觀念產生了破壞作用,造成人們信仰缺乏、不顧廉恥、追求享樂。
今天,人們需要失業救濟政策、養老保險政策來保障普通人在特定情況下的個人生存權、個人生活自主權;需要嚴格具體的法律法規,保障個人政治上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需要每個人在批評、決定公共事物公共政策時的發言權、表決權;需要受到嚴格尊重,而不是動不動就以集體利益、民族利益、國家利益的名義侵犯削弱的個人產權。而這一切的實現,都需要在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中宣導以維護個人利益、尊重個人權利為中心的個人主義文化觀念,需要以每個人現實具體的利益與要求為出發點的個人主義價值觀。真正的民主與自由產生在個人主義時代。
如果這個社會能允許一個很負責的、很寬容的具有至高無上的自由空間,通過理性能力來實現個人價值和目的的人來施展才華,愉快地實現他自己,那麼他又何必要去冒險消失在一個群體之中呢?我們再也不能把「個人主義」與「自私自利」、「利己主義」等同起來,再也不能把「個人主義」與「社會主義」的集體主義完全對立起來,而是應該更合理地融合,才能推動社會的進步,創造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