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局就公總建議設突發事統一工作制稱因部門不同無法作規範安排 公務員抗疫超時工作依公職法補償

 【特訊】澳門公務人員聯合總會(公總)理事長彭冠豪、監事長張國然與工聯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和李振宇日前約訪行政公職局,反映六·一八疫情期間公務人員超時工作、補償及休息權等問題,獲局長高炳坤和副局長馮若儀等接見。局方表示,公職局早前已向各公共部門發出指引,各部門可參照公職法及部門的特別制度對相關人員作出補償。

 彭冠豪指出,「六·一八」疫情期間,眾多公務人員都參與到抗疫工作中,部份人員更需閉環管理。對於公務人員在疫情期間的表現,他深表肯定和敬意。他表示,公總早前收到公務人員反映,指不同部門對在疫情期間超時工作的人員的補償方式有差別,有的作出了補償,有的則未作出補償,引起公務人員疑惑,希望當局能夠清晰補償標準。

 張國然向局方介紹早前公總發佈的「澳門公務人員工作滿意度和壓力強度調查」結果,指公務人員在身心健康方面的疲勞狀況較五年前更為嚴重,壓力程度有所增強,建議政府針對突發或危機事件建立統一工作安排制度,以合理安排人員工作,善用人力資源。對於在疫情期間表現良好的公務人員,給予優異評核。

 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和李振宇關注公務人員工作壓力問題,指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至今近三年,公務人員尤其是前線人員除了要執行政府有關應對突發疫情的各項工作,亦影響自身工作計劃,輪班、超時工作成為常態,工作量及心理壓力大增,或影響人員工作表現,除應依法、合理安排人員補休和輪休外,更希望政府在關懷人員方面做更多細緻工作,建議重視人員合理休息權,同時透過完善電子政務,減輕人員壓力。

 高炳坤回應時表示,六·一八疫情期間,為配合整體防疫政策,公共部門曾經歷過僅提供緊急服務和僅提供有限度服務兩個階段。當中,公共部門關閉期間,政府僅提供緊急和必要的服務,在此期間提供工作的人員,應按照《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及個別部門專有的特別制度對其作出補償;而在公共部門開放但僅提供有限度服務期間,屬部門正常運作,只是部門可因應疫情靈活安排人員工作,以減少人員聚集。公務人員在此階段提供工作則不屬於上述法律條文規定補償的情況。至於建立突發或危機事件下統一工作安排問題,他表示,各部門職能及工作性質不同,無法用統一指引規範各部門的工作安排,但會制定原則性指引。局方亦高度重視公務人員壓力問題,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體檢、心理輔導等服務。

 出席會議的還有公務人員關係廳長許錦漢,公總代表余兆安、唐偉杰、周利民、陳偉傑、劉嘉翀和議員助理常宗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