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志光獲任命 為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新華社北京八月八日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李家超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二0二二年八月四日決定:任命區志光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免去陳國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