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觀者言)該教育誰? 方婷

 澳門有一名十七歲補習社兼職男導師早前涉嫌性侵四名七至八歲小學女童,在初級法院審理案件時,裁定這名導師觸犯七項對兒童性侵犯罪,判處緩刑兩年,條件是接受社工跟進,並向受害人賠償二萬二千元,檢察院不服,認為不應緩刑。中級法院其後接納檢察院上訴,裁定這名補習社狼師不得緩刑,須即時入獄一年半。

 正常情況下,一宗案件只可以審兩次,意即其實今次判刑大家覺得適合與否,都沒有機會推翻重審。當然要入獄一年半總比判罰二萬二千元及兩年緩刑似乎更具阻嚇力,可是坊間很多人仍覺得與四名小學女童所受到的傷害,以後日後長久留下的心理陰影比較,澳門在這方面的判決實在過輕。

 或者另一邊廂會有人說,這未成年的男生亦是社會的受害者,所謂的「未成年」或被視為心智未成熟,卻因為不為人知的理由而變成這樣,講到底始終離不開是社會、家庭及學校的問題。

 撇除這宗案件,我們可以見到政府在宣傳上,像吸毒、盜竊、服用軟性毒品、醉駕……等都會廣泛宣傳一旦干犯,後果嚴重,對身心以及前途都有莫大影響,偏偏對性侵害這罪行,老是要當事人做主動,而沒有從行兇者角度進行教化和威嚇。

 今年司警有一條主題為《預防性侵,勇於求助》的防罪宣傳短片,冀藉此將有關防罪訊息快速傳遞給廣大市民、尤其是青少年,從而提高防範意識,以免更多青少年受到侵害。然而內容亦不過是提醒青少年加強警惕,如發現有陌生人故意尾隨,應立即前往人多的地方暫避,並馬上向可信任的人或警方舉報求助。

 問題來了,為甚麼性侵的罪犯就似乎不能被教化,總是反向要受害者遇事時才反抗、舉報……到底這是一種怎樣的教育模式?人就是不能被教育成為可控制性欲、性好奇和性衝動的嗎?從小的教育就只是要預設受害者要勇敢站出來,卻沒有明確告訴性侵害者他們會面對甚麼懲處?他們要怎樣避免自己傷害別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