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前兩周曾赴穗白雲區永平街道者 抵澳後須接受十四天醫觀

 【特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廣東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二/二00四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自二0二一年六月十四日十四時起,所有在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廣州市白雲區永平街道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提醒,入境前十四天內曾經到過內地以下地方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十四天醫學觀察:

 廣東省:

 廣州市:荔灣區、海珠區、越秀區、番禺區、南沙區、白雲區永平街道;

 深圳市:龍崗區園山街道的西坑社區、安良社區,鹽田區的沙頭角街道橋東新村,鹽田街道的沙崗圩、東海麗景花園、東海社區、鹽田港、沿港社區;

 佛山市:盈康包裝有限公司宿舍,南海區、禪城區;

 茂名市:電白區那霍鎮馬路舊屋村;

 湛江市:吳川市覃巴鎮下榕村;

 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萬全鎮

 應變協調中心並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十四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

 由本月十四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的查詢熱線共接獲一百卅六宗查詢。

 其中,沒有電話查詢並不涉及疫情。關於疫情的一百卅六宗查詢,已即時轉線至相關部門代表跟進,情況如下:

 衛生局一百卅六宗(涉及:查詢關於疫苗;查詢關於隔離;查詢關於接觸者;查詢關於核酸檢測;查詢關於健康碼;查詢其他防疫措施;查詢其他。);

 治安警察局、海關、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旅遊局、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海事及水務局、博彩監察協調局、勞工局、財政局、民航局、交通事務局、市政署、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以上零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