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要求大型零售商每月兩次提供所有商品價格資料作備案 回應電子消費持續加強監察物價

 【特訊】因應「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致力做好物價監察,已先後多次約見商會、供應商、零售商及超市業界代表,敦促維持物價穩定,鼓勵推出更多折扣優惠。

 同時,要求本澳超市百貨等大型零售商,每月兩次提供所有商品價格資料作備案。相關零售商均已積極配合,有個別大型零售商除超市百貨業務外,還提供其集團轄下其他零售業務的商品價格資料作備案。

 目前,經科局備有約七十八萬項商品的價格資料,包含了十六家超市百貨類零售集團的共二百六十四間分店的所有商品。

 經科局也聯同消費者委員會等相關部門,持續進行價格監察工作,密切留意物價變動情況,迅速跟進市民舉報的個案。自去年五月一日至今年五月七日期間,經科局共巡查商號逾七千間次,抽查商品近七萬項。

 消委會「消保易」電子服務平台,具有便民、簡易及高效等優點,提供投訴、個案進度查詢及諮詢等服務,使用簡單:

 ●利用手機等移動裝置,掃描「消保易」二維碼、使用連結(https://app.consumer.gov.mo/wapp/cconline?lang=zh);

 ●或登入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

 消費者進入「消費投訴」專區,可透過文字或圖片留下投訴資料。平台已預設投訴性質及要求等供消費者點選,配以支援手機地圖定位等電子化程序,方便消費者更簡便完成投訴。

 消委會接到個案後,會盡快跟進、處理及作出回覆。投訴人亦可隨時在平台內,自行查閱投訴個案的跟進狀況。

 「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旨在紓民困、穩經濟。業界應以誠信經營,保持貨品供應及價格穩定,同時呼籲業界與居民同舟共濟,推出更多折扣或優惠,與計劃產生疊加效應,提升消費氛圍。

 另外,根據第十五/二零二一號行政法規《電子消費優惠計劃》的規定,如商業場所作出誤導價格資訊或不合理抬價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經科局可按相關行為的嚴重性及過錯程度,停止所屬商業企業主的全部或部份商業場所在指定期間內收取電子消費優惠,並將相關資訊公佈於經科局或專門設立的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