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律修訂工作正進行 港擬採強制檢疫

 【香港中通社十月二十七日電】(記者李焯龍)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二十七日表示,特區政府已展開強制檢測的法律修訂工作,強制指定人士接受病毒檢測。此外,政府計劃設立四個長期社區檢測中心,為香港市民提供檢測服務,同時讓香港市民以付費形式獲得核酸檢測結果,以便日後經「健康碼」或「航空旅遊氣泡」安排出行。

 當天上午,林鄭月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詳細介紹防疫四大策略──檢測、追蹤、檢疫以及治療設施的方向和準備工作。

 林鄭月娥表示,首先,已要求醫院管理局檢視四十六間普通科門診診所派發樣本收集包的安排,例如可否改善交還樣本瓶的時間,或在周末提供服務。同時再次呼籲,出現輕微病徵的香港市民應盡早求醫,私家醫生亦應盡早安排或強力指引這些病人接受病毒檢測。

 第二,特區政府為的士(出租車)及公共小巴司機提供新一輪病毒檢測服務,為期兩星期。針對特定群組的病毒檢測工作已經恆常化。

 第三,早前因應小型本地暴發,特區政府設立了四個臨時社區檢測中心,香港市民對此表示歡迎。因此,政府準備設立四個長期社區檢測中心,港島、九龍、新界東、新界西各設一個。長期社區檢測中心具「雙功能」,一方面由政府就市民需要提供檢測服務,若某一區出現特別群組,或小區、公共屋邨出現感染情況,政府可更快動員安排檢測服務;另一功能是讓市民以付費形式獲得核酸檢測服務,方便日後經「健康碼」或「航空旅遊氣泡」等安排出行。兩種服務設於同一中心,可藉提供場地或基本營運條件之利,令私營化驗所的檢測服務價格得以下降。

 第四,香港機場管理局本周會就快速病毒檢測推出試驗計劃,特區政府會視乎成效,檢視往後可否廣泛應用,特別是在抵港旅客方面。

 第五,在公共衛生防護戰中,特區政府希望每名香港市民樂意、自願接受檢測,但香港畢竟是非常自由的社會,自願檢測未必能夠實行。為達公共衛生目的,政府真的需要某些人士接受病毒檢測,所以已展開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下的法律工作,為強制檢測提供法律基礎,讓有關工作有法可依。

 林鄭月娥解釋,香港難以在短時間內進行全民病毒檢測,推行強制病毒檢測須「有的放矢」,以目標為本,有成效地進行。一般會針對一些已出現病徵的人士、已暴發的群組、感染風險較高的處所或小區,運用獲賦權的規例執行強制病毒檢測。

 追蹤工作方面,林鄭月娥指出,創新及科技局早前就設立一個感染風險通知應用程式(App)招標,香港市民可以在未來一至兩周內自願下載使用。

 檢疫設施方面,林鄭月娥表示,竹篙灣第三及第四期特設檢疫設施建造工程順利,將於年底落成,屆時全港檢疫中心單位數目將有四千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