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溥森稱為免發消費券好意打折扣 須先解決實際操作問題

 【特訊】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會長兼市政署市政諮詢委員會委員陳溥森表示:去冬今春以來,由於新冠肺炎的疫情持續,對澳門整個社會造成較大的影響,經濟民生方面更是遭受重創。為了穩定經濟、確保就業,特區政府決定劃撥二百七十億元的總預算,分階段從減免稅費、利息補貼、援助弱勢、以工代賑、推出電子消費券等方面臨時經濟紓困措施,冀大家同舟共濟一齊努力,共克時艱跨越難關。

 這些臨時性措施無疑是「及時雨」則可肯定,對企業緩解受疫損害解決燃眉之急有積極作用,值得讚揚和支持。

 不過,在具體操作上有些技術問題必須事先認真解決好,若有一些部位銜接有縫,甚至不到位,就會給市民添煩加亂,令政府的一番好意、欲辦的一件好事大打折扣。就以三千元電子消費券發放為例,由於採取實名制,以澳門現時人口六十七萬計算,要製券卡六十七萬張,發放時要再登記與領取各六十七萬次。如此龐大的發放工作量,且又涉及個人資料的收集登記匯總,究竟是單靠政府職能部門獨力去完成,抑或發動社團和企業協助去辦理?內中涉及市民個人私隱保護的法律問題又該怎處理?同時,消費券因為適用範圍覆蓋廣泛,政府又要求在使用時可追蹤每筆交易,結果有意加入的商戶又要在店舖內安裝相關的電子支付機具以作扣賬。這一點,對稍具規模的中高檔超市、商場和餐飲企業也許問題不大,但對位於舊區橫街窄巷專做街坊生意的小店舖來說,雖說免費安裝,但夫妻檔的老店主對新科技的接受確有一個認知過程,推行就會有一定的難度。

 電子消費劵在使用上,政府應多考慮一下方便小企業、微商店,令它們都能在紓困措施中受惠。另外,在具體使用方法上也應以便民為主,如購買口罩一樣,家庭成員在不突破每人每日消費上限的前提下,不應強求持卡人必須親臨現身消費,可允許一人持卡集中累加消費,以減輕長者和傷殘人士出行困難。電子消費券是刺激內需的有效辦法之一,當然希望各行各業都能從中受惠,故此具體如何怎樣用,用到何時,可否還有後續,希望政府能有詳細的說明,以達到激活市道,復甦經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