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潔貞就殘疾人就業提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黃潔貞表示,殘疾人士一直是社會上較為弱勢的一群,雖然政府有提供殘疾津貼及殘疾金等在經濟上的支援措施,為他們生活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但不少有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仍希望能透過在工作中實現自我價值,貢獻社會,以及改善自身及家庭的生活環境。

 然而,不少殘疾人士反映在就業方面,往往比一般人困難及缺乏穩定性;加上現時制度上的僵化令這些有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缺乏投入就業市場的信心。例如現時殘疾金的收取前提是需要殘疾人士完全失去工作能力,亦即殘疾人士有能力就業後就無法收取殘疾金。即使當局近年推出「鼓勵殘疾金受益人就業計劃」,為他們提供九十天的試工期,但不少協助殘疾人士的社服機構反映,試工期對部份殘疾類型如自閉症患者來說並不足夠,而且試工期過後被解僱,他們亦較難重新申請殘疾金。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殘疾人士身體狀況未必能應付全職工作,而僱主亦不一定需要他們擔任全職工作。現時財政局提供的工作收入臨時補貼措施有每月工作最少一百二十八小時的限制才能領取,部份殘疾人士工作時數可能未達上述要求。因此,若沒有殘疾金的支援,只依靠低微的兼職工作收入,根本難以談上能改善生活環境,更影響了他們的就業誘因。

 此外,當局在二0一0年推出《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透過財政資助的方式,支持申請成功的機構發展殘疾人士社會企業。這些社企現時在支持殘疾人士就業上擔當著重要的作用。可惜的是,最後真正能成立的殘疾人士社企數目極少,未能滿足殘疾人士的需要。再者,社企在提供培訓及就業崗位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其在經營過程中存在相當的困難,例如缺乏適當的場地,以及相關社服人員的人資短缺等問題。凡此種種,上述這些問題當局皆需要設法解決及優化,才能確保殘疾人士在就業市場上得到更多發展機會,構建一個和諧共融的社會。

 對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對於殘疾人士就業後就完全失去殘疾金的支援,除了令殘疾人士無法透過就業改善生活,亦影響他們投入職場的信心。為此,請問當局會否研究在殘疾人士就業後,繼續提供一定金額的殘疾金發放,藉此鼓勵更多殘疾人士投入職場?

 二、對於社會企業的數目不足,以及它們在經營上的困難,當局未來有何支援與改善方案?例如能否研究政府部門優先採購,向社企提供免租或廉租場地,又或是興建社企大樓;以及協助加強社企產品和服務在本地與外地的宣傳等方式,協助社企發展及改善經營環境,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就業職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