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職技教培工作白皮書發表 闡述反恐與去極端化理念

 【中新社北京八月十六日電】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十六日發表的《新疆的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工作》白皮書指出,在新疆開展教育培訓工作體現了國際社會反恐、去極端化的原則和理念,其教學課程是根據當地反恐、去極端化的實際需要而設置。

 這份白皮書指出,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在新疆由來已久。據不完全統計,自一九九零年至二0一六年年底,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在新疆地區策劃實施了數千起爆炸、暗殺、投毒、縱火、襲擊、騷亂、暴亂等系列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無辜群眾被害,數百名公安民警殉職,財產損失無法估算。

 白皮書介紹,面對嚴峻形勢和複雜情況,新疆依法設立了教培中心。針對反恐、去極端化的實際需要,設置了以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知識、職業技能及去極端化為主要內容的教學課程。學員結業後,可以自主擇業,也可以由有關部門協助安排就業。

 白皮書指出,新疆教培工作符合國際社會有關公約、倡議中明確的基本原則。聯合國《防止暴力極端主義行動計劃》(七0/六七四)報告指出,貧困、失業、缺乏就業機會和教育程度低,以及暴力極端主義團體隨意歪曲和利用宗教信仰、族裔差異和政治思想體系等方面是形成暴力極端主義的背景和成因。行動計劃建議,防止暴力極端主義必須擴大應對措施,更早介入,消除促成暴力極端主義的因素,用預防措施配合打擊暴力極端主義。

 白皮書強調,新疆開展教培工作正是中國落實國際社會反恐、去極端化倡議及其理念的具體表現。

 白皮書還介紹,目前進入教培中心的學員有三類:

 一是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情節輕微,尚不構成犯罪的人員。

 二是被教唆、脅迫、引誘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或者參與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有現實危險性,尚未造成實際危害後果,主觀惡性不深,能够認罪悔罪,依法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自願接受培訓的人員。

 三是因恐怖活動犯罪、極端主義犯罪被定罪處刑,刑滿釋放前經評估仍有社會危險性,人民法院依法決定在刑滿釋放後進行安置教育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