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此刻)受害人的悲哀 傅雪

最近有親戚發生交通意外,他在直路駕駛電單車途中被一輛轉彎駛入的的士撞翻倒下,全身多處受損,並有骨折,涉事的士司機顯然未有留意讓先,造成今次事故。

只要曾經經歷過交通意外,都應該知道普羅大眾喜歡私下解決的慣例,正如我親戚發生意外當場,的士司機已迅即表示私下賠償一千元,即是不報警追究,也不經保險公司處理賠償事宜,由涉事者個人支付少額賠償,「立即解決」一切問題。我知道部分接受私下解決的受害人多數是見傷勢不重,為免追究責任需面對警方那邊的後續麻煩事,也為可快速取得賠償金額,不用等保險公司的重重關卡,就放棄追究,這絕對是小市民的悲哀。

作為同樣經歷過交通意外的我,第一時間建議親戚必須向警察提出追究,不要接受司機私下作出的不合理賠償。我的親戚傷勢不輕,因有骨折而不能走路,故此也不能上班,直至現在已休養了一個多月,由於他的收入較高,賠償金額必然所費不少,無奈的士司機表示車主仍不肯上報保險公司,所以他一直未得到賠償。感同身受的我只好繼續鼓勵他,即使要多次到警局配合調查,也不要放棄追究涉事司機的刑事責任,待涉事者收到檢察院的檢控通知時,他就會配合賠償了,人都是「見棺材流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