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保健)強迫症患者是否需要服食藥物?

 很多人誤以為強迫症是一種罕見的疾病,但事實上,強迫症比精神分裂症和恐慌症還要普遍,其病發率跟氣喘和糖尿病差不多。而絕大多數強迫症患者會在三十歲之前發病,有些甚至是在十五歲時便出現症狀。

 強迫症以出現持續和重複的不合理思想(強迫思想)導致明顯的焦慮以及重複的不必要行為(強迫行為)以嘗試減少上述焦慮為特徵。強迫思想包括一些令人不愉快的想法和語句、腦中的影像、懷疑和反復思索等,強迫行為包括做一些固定的程序(如洗手)、檢查、逃避和蒐集物件(又稱為囤積症)等。

 強迫症的病理生理學變化主要涉及大腦眶額皮質(OFC)、前扣帶區(ACA)和尾狀頭核等部位的血清素自調節受體超敏化,以及與抽動障礙(Tic Disorder)相關的多巴胺受體的激活。由於該疾病具有生物學改變,因此,可透過藥物作出相應的調整。此外,亦有認為某些經歷是導致該疾病發生的原因。

 目前,心理治療和藥物治療結合最少兩年是治療強迫症的主流方案。抗抑鬱藥物的血清素重吸收抑制劑(SRI),包括帕羅西汀(Paroxetine)、西酞普蘭(Citalopram)等,以及三環類抗抑鬱藥(TCA),包括氯米帕明(Clomipramine)等是治療強迫症的一線藥物。由於是對血清素受體進行去敏化(Desensitization),因此這些藥物需要過十至十二周才會起效,某些藥物需要較高的每日劑量,如帕羅西汀需四十毫克、氯米帕明則需一百毫克等。氯米帕明是首隻被發現對治療強迫症有效的藥物,亦比SRI具有較高的療效,但由於具有較多的副作用,所以不會首先處方該款藥物。

 然而,只有約一半的病人對上述抗抑鬱症藥物有效,這個時候便會考慮加入利培酮(Risperieone)或喹硫平(Quetiapine)等中樞多巴胺受體拮抗劑作放大治療,研究顯示這些藥物對於伴有抽動障礙的強迫症患者特別有效。侵入性治療,如深部腦刺激(DBS)等只會作為最後治療手段。

 由於患有強迫症的女性幾乎都是育齡婦女,因此,上述藥物對懷孕胎兒是否安全便屬重要。美國食物及藥物管理局對帕羅西汀的懷孕分級是D,即該款藥物會對胎兒產生致畸作用,因此在有其他多款可供選擇的藥物的情況下,預期懷孕的婦女是不能夠服食帕羅西汀的。而對於哺乳婦女,氟西汀(Fluoxetine)是最不建議服食的SRI類藥物,因可能導致嬰兒腹痛、嗜睡和體重減輕。

 若症狀穩定,懷孕婦女可以暫時停止服食藥物,但大部分的懷孕病人還是需要繼續服食藥物。世界衛生組織亦建議分娩後應以母乳喂哺嬰兒一段時間,這時候便可能涉及在懷孕期間和哺乳期間服食不同的藥物而需要轉換的問題,因此,如果患有強迫症的婦女能夠服食一款在懷孕和哺乳皆相當安全的藥物,上述轉換藥物的問題就不會發生,而舍曲林(Sertraline)就是最理想的一個選擇。◇

 註冊藥劑師 林俊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