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獵狐」首從歐洲國家引渡經濟罪犯回國 新華財富實際控制人涉經濟犯罪

 【中新社廣州五月十九日電】(索有為 江偉波)記者十九日從廣東省公安廳獲悉,在中國公安部和駐希臘使館的大力支持下,廣東警方日前成功將紅通對象、經濟犯罪嫌疑人鄭某和從希臘引渡回國。這是廣東警方首次從希臘成功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也是廣東「獵狐行動」開展以來首次從歐洲國家引渡涉經濟犯罪逃犯。

 據了解,自二0一七年九月開始,相繼有民眾向廣州天河警方報案,反映在轄區內新華財富公司購買的基金產品未如期收到利息,懷疑被騙。經查發現,二0一三年十二月至二0一六年六月期間,鄭某和等人在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通過多種公開方式,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存款,金額巨大,擾亂國家金融秩序,給被害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鄭某和作為新華財富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實際控制人,事發後拒不積極採取補救措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並於二0一七年八月潛逃境外。廣州警方立即依法對新華財富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鄭某和批准逮捕。應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申請,二0一八年七月國際刑警組織對鄭某和發佈紅色通報。

 當中國警方掌握鄭某和已輾轉至希臘藏匿的重要線索後,立即提請希臘執法部門對鄭進行抓捕。二0一八年八月三日,希臘警方依據紅色通報將鄭某和拘捕,中國警方隨即通過外交渠道向希臘方面提出引渡請求。二0一九年四月,希臘方面同意引渡鄭某和,五月十三日,中國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率辦案單位迅速派出工作組赴希臘,並於五月十六日將鄭某和順利押解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