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籲外國政府及組織 對逃犯條例修訂勿「人云亦云」

 【香港中通社四月二十日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二十日在港表示,特區政府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在人權及程序保障上,與國際標準沒有甚麼分別,外國政府及組織應看清楚有關修訂內容,不能「人云亦云」。

 林鄭月娥當日出席一項活動時接受媒體採訪表示,立法會就《逃犯條例》修訂成立的法案委員會,日前未能選出主席,她感到非常失望及遺憾。希望本月底的會議,可順利選出正副主席。

 她強調,特區政府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在人權及程序保障上,與國際標準沒有甚麼分別,外國政府及組織應看清楚有關修訂內容,不能「人云亦云」。

 林鄭月娥還提到,不會接受就修訂設立「日落條款」,認為並不可行,強調今次不只處理台灣嫌疑殺人案,是希望可改善香港這方面的法律基礎。

 【港訊】香港立法會《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未能選出正、副主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失望和遺憾,又指不會接受民主派提出設「日落條款」。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稱:「只是選主席這麼簡單的事,兩小時內都未能完成。特區政府對此表示非常失望及遺憾。」立法會《逃犯(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未能選出正、副主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希望本月三十日第二次會議時能順利選出,盡快展開審議工作。對於非建制派反對草案,她認為是對內地偏見。

 林鄭月娥指:「反對人士講來講去,總之涉及內地就不行,甚至有人認為條例基本上沒有問題,一個月都可以通過,如果你剔除內地移交。我覺得這種是非常有偏見,甚至是背後有目的的做法。我們一方面希望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有些人士根本在做些工作,令『一國兩制』實在很難行穩致遠。」

 林鄭月娥又表明不接受民主派聯署提出加入「日落條款」,只單次處理台灣殺人案疑兇。

 林鄭月娥說:「『日落條款』是我們不會接受、亦不可行。正如我們所說,今次我們很有決心去改善香港的制度。」對於民主黨要求她下台,林鄭月娥表示,已盡最大誠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但民主派不同意。

 民主黨九龍東議員胡志偉表示:「台灣政府已表明,如果在這個政治背景下通過的逃犯移交安排,都不會申請陳同佳到台灣接受審訊。如果真正想彰顯公義,她(林鄭月娥)絕對不應該將自己政治目標,凌駕在台灣殺人案的死者上。」公民黨亦批評林鄭月娥不願意聽意見。

 公民黨新界東議員楊岳橋稱:「立法會內部事務,不需要行政長官操心。我們展現了最大誠意,很有建設性地提出修例建議,明顯行政機關完全沒興趣,置之不理,如何可以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他指台灣殺人案疑兇洗黑錢罪成,下次會議前一日判刑,民主派會視乎情況決定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