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法律制度」法案通過 有憂或會形成變相壟斷 五年內違規四次會被「釘牌」

 【專訪】備受社會爭議的《輕型出租汽車客運法律制度》法案,昨在立法會大會獲細則性審議及表決通過。法案建議司機在五年內累計違法四次就會被「釘牌」,而車廂內亦強制裝設錄音錄影設備,法律自公佈後滿九十日生效。

 在細則性討論時,多名議員關注到容許五百萬元資本的公司才可競投的士准照,憂慮影響自僱的士司機的生計及出現壟斷局面。其中梁孫旭議員憂慮法案通過後,會令現時約一千多名自僱的士司機變成公司僱員,每月收入可能由兩萬多元降至低於一萬多元,影響服務質素。區錦新議員認為,相關條文與社會期望的士去投資化背道而馳,現時的士服務質素與公司制或個人制無關,全因為過往管理鬆懈。李靜儀議員認同公司制對管理有一定作用,但質疑註冊資本較高,應有一定比例牌照作為個人競投。她指雖然有吸納業界意見限制一家公司最多持有三百個牌照,但無規定股東可以持有不同公司的股權,有可能形成對的士牌照變相壟斷。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目前全澳約一千七百的士准照,除一百個由公司持有外,其餘全屬自僱司機,每件事情都有好處與壞處,不過,政府認為公司制更為有利。

 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補充稱,公司制管理的士,可更好培訓司機、保養和調撥車輛,市民若要投訴亦更易找出涉事司機,過往個人制的管理已顯示不太良好。

 法案另一焦點是監控錄影錄音條文。有議員關注涉及私隱的問題。林衍新表示,將有補充行政法規確保保存錄音錄像資料的嚴謹性,准照持有人、的士司機不能獲取任何錄音錄像資料,的士司機及乘客若發生爭執需要提取錄音錄像資料時,需局長或獲授權人士讀取類似「黑盒」的錄音錄像資料。相關的錄音錄影資料不會上傳,保存三十日後會自動刪除,相信可以確保私隱。

 關於安裝錄音錄像設備及維護,林衍新稱,政府計劃透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取合符資格公司提供服務,除了政府,不會有他人取得系統任何數據。有關補充法規已到差不多完成階段。

 另外,立法會亦細則性審議司法組織綱要法法案,由於已到會議結束時間仍未完成審議全部條文,今日將繼續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