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個八年期特別的士准照 已公開競投10月16日開標

 【特訊】交通事務局消息:為回應社會對特別的士服務的需要,交通事務局昨日(八月十五日)起開展不多於二百部八年期限之經營的士客運業務特別准照(即特別的士)公開競投,有意參與者須以公司形式參與競投,並於十月十五日(周一)下午五時前將投標書遞交至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六樓交通事務局公共關係處,開標會議將於十月十六日(周二)上午十時假馬交石炮台馬路三十三號五樓交通事務局會議室進行。詳情可參閱政府公報或交通事務局網站www.dsat.gov.mo。

 是次公開競投規定承批人必須為本澳註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營運模式須透過的士服務中心為乘客提供召喚特別的士服務(即提供純電召的士服務),當中包括即時召喚的士及預約的士服務;因應環保政策及載客量限制,承批人須使用載客量為六名或以上乘客的油電混合或環保能源發動的輕型汽車,並分別提供不少於五部無障礙的士及不少於十部大型的士,以回應出行的訴求。

 同時,承批人須於特別的士上安裝無線電話通訊系統、全球衛星導航系統及非接觸式電子貨幣付款系統、設置二十四小時運作之的士服務中心和停泊車輛的場站,以及須滿足「最低營運車輛數量」及「接聽比率」的要求等,以規範特別的士之服務。

 允收特別費用

 為保障特別的士順利營運,政府將允許承批人收取特別的士電召費、特別的士預約費或特別的士失約費,而上述各項特別的士服務費、營運管理和服務計劃及管理經驗,將為是次公開競投的重要評標標準。

 考慮到承批人在投入營運初期需要適應時間,故公開競投規定首批一百部特別的士(當中包括不少於五部無障礙的士及不少於十部大型的士)於營運起始日投入服務,餘下之十部特別的士則於營運起始日起計一年內陸續投入服務。◇